蟋蟀的衣裳 限
作者:绿响
原创小说 – BL – 中篇 – 完结
致郁 – 文艺 – 现实主义 – 骨科
年下
简介:你是我永远的乡愁
第1章 1.后返劲
第一章 后返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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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孩子在找寻他的声音。*
*(把它带走的是蟋蟀的王。)*
*在一滴水中,*
*孩子在找寻他的声音。*
*我不是要用它来说话,*
*我要把它做个指环,*
*让我的缄默,*
*戴在他纤小的指头上。*
*在一滴水中,*
*孩子在找寻他的声音。*
*(被俘在远处的声音,*
*穿上了蟋蟀的衣裳。)*
*——洛尔迦《哑孩子》(戴望舒 译)*
蟋蟀一叫,程立冬就想起童年。
在沙河边,他和秦惜夕一起沿水抓捕蟋蟀。周遭永远又嘈杂又静谧。四野寂寥,青草是大地的肌肤,每一个毛孔都会呼吸。赤脚踩在上面,是人生最初所感受到的难以言明的暧昧。日光强烈时,万物是白色的,和煦温暖,却仿佛染霜。粼粼水光下好像有创世之初的大鱼,令程立冬莫名恐惧而又向往。孩子的跑跳明明那么灵动,在久远的天地间依旧如同新生般拙笨。
秦惜夕穿着父亲的旧衣裳。盛夏中,洗得布面发糟的白色大背心在一把小骨头上欲盖弥彰,印着的鲜红厂标覆盖心脏位置,下摆掖在短裤里。
摸过蟋蟀的手有一股草腥味。程立冬递过去给他闻。他蹲在河边,程立冬站着靠近,看着他头顶的发旋,借机嗅他的香味。大院里所有家用的洗发膏和洗衣粉都是一样的。程立冬也不懂,为什么他闻起来就是不一样。蟋蟀是唯一的目击证人。
秦惜夕大程立冬五岁。父亲秦大路是车间主任,与苏倩如是老夫少妻。程立冬也没有兄弟姐妹。两个在那年代罕见的独生子成了彼此天然的玩伴。童年就这样整个被彼此占据。从程立冬有记忆开始,自己就是秦惜夕的跟屁虫、小尾巴。他跑得不够快,爬树翻墙也要帮忙,偶尔那么几次,惹得秦惜夕有点烦,不过最终的画面总是两个人一起躺在河边的草地上。太阳晒得脸蛋发烫,程立冬不敢直视刺眼的光,一扭过脸去就看见嚼着草棍玩的秦惜夕。
红拖厂的方寸天地就是托儿所,孩子的肉体、意识、精神如同没人看管的开水壶,到点就自动烧开,边嘶鸣边冒白气。
程立冬六岁那年,差点淹死。其实关于那件事,他自己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,甚至像是做了一场梦。都是听别人后来讲的——他和秦惜夕一起下河玩的时候溺水。秦惜夕吓坏了,湿淋淋地跑回大院哭喊着叫人。几个大人赶到河边,跳进去把半昏迷的程立冬给捞了出来。他还因此高烧住院。他的母亲曹爱红在食堂门口叉腰大闹,指责秦惜夕带他瞎玩,说要是他有个三长两短,她肯定跟秦惜夕家没完。熟人都出来劝,苏倩如被气得直哭,最后是他父亲程志信来解围,平息了一场闹剧。
等程立冬出院回来再去找秦惜夕的时候,只闻其声,不见其人的苏倩如在房门里大声说:“我看看谁那么不长记性!”秦惜夕只是低头说不能再跟他一起玩了。他回家哭得眼睛肿,又挨了曹爱红一顿臭骂。
抬头不见低头见。大家在共用厨房总是撞到。尴尬的日子过了差不多两个礼拜,还是程志信用鱼票买了一条燕鲅,请客吃饭,让一切勉强恢复如常。小时候的伤口总是愈合得特别快,两个孩子又整天玩在一处,只是从此之后都尽量躲着对方母亲。
然而,仿佛早有安排的命运一击不中,再次突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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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年冬天,秦大路死了——窝在厂外不远的一条小黑巷子,脑袋挨了几板砖,第二天才被人发现。他戴在头上的那顶稀罕物“大五眼”棉军帽不翼而飞。大家都猜是遇到了抢军帽的。
丧事结束,程立冬再去敲响那扇包铁皮的木头门才发现那门上从外面挂了锁。此后,秦惜夕音讯全无。
只有茶余饭后的传言说苏倩如去了沈阳,也有的说她去了哈尔滨,但是无一例外地都说她在大城市再婚了,嫁得很好。
自从秦惜夕离开,草好像长得特别快,蟋蟀藏得特别深,程立冬慢慢变高,步入了青春期。大院里的男孩偷偷传阅大人手抄的黄书,讨论女孩的胸脯,程立冬与那些之间都隔着什么,似乎是从远处烟囱飘出来的烟气挥散不去。
大连在1981年正式从“旅大市”改回旧称,如同被掰开的几段时光重新被焊接起来。
那些年,有轨电车是黄绿的,公交汽车是蓝白的。前者“咣当咣当”开过,后者到站停车时有“呲——”的排气声。
大连火车站挂着“热烈庆祝国庆节”的红底横幅。车站人来人往,不论男女,大多头戴列宁帽,身穿劳动服,是军绿、铁灰、深蓝、浅褐的颜色,远看好像重复排列组合的模块。有拎包的,有挑担的,还有徘徊在那附近拉客的。
霓虹电影院外面是《少林寺》《大海在呼唤》的手绘海报。理发店橱窗里挂着《庐山恋》张瑜的大幅照片,爱美的时髦人士都想要弄个同款发型。站前商业街附近的年轻人穿着夹克、花裙、重工针织毛线衣,还有穿不正经的喇叭裤的。
中山广场附近的建筑多是欧式或俄式的三层联排。圆顶的是银行,尖顶的是文化厅。
天津街的街边摊旁边站着程立冬。他低头往嘴里扒拉着拌了麻酱和蒜泥的炒焖子。焖子是地瓜粉做的,不需凭粮票买,两毛钱一小碗。他吃完之后把竹签丢进大塑料桶,把茶碟还给摊主,然后往西走。
那边有秋林百货,还有新华书店。书店开始面向大众开架售书才没多久。正值国庆假日,门口排队的人大摆长龙,不时有人带着孩子出来,手里还提着白塑料绳捆起来的一摞小人书。程立冬有点后悔自己不应该先去吃那一口,本来以为吃完再回来时人会少点,结果队尾比刚才还远了。
他乖乖走到最后。好在队伍一直在向前缓慢移动。
一个高挑身影从书店里出来,把刚买的书放进单肩背着的斜挎皮包中。
瞥见的瞬间,一股热的感觉从心里烧出来。程立冬觉得可能自己认错了,嘴巴却完全没有迟疑地先叫了他的名字。
“秦惜夕——”
穿着白色腈纶衬衫、深蓝色涤卡裤子的年轻男人循声望去,那双眼睛在队伍中段扫过才锁定在程立冬身上。
程立冬忘了自己在排队,直接快步朝他走去。
“真是你。我是程立冬啊。”
“程立冬?”秦惜夕没有上下打量,只是看着他的眼睛,嘴角在笑,“你怎么在这?”
“上大学啊。你呢?”程立冬的眼睛就没从他脸上挪开过。
“我工作了。”秦惜夕说。
几句话的功夫,程立冬觉得他更好看了,也陌生了。
童年的蟋蟀好像回到手中。
秦惜夕想起什么似地望了一眼队伍,“你要买书吗?”
“没有。瞎逛。”程立冬赶紧摇头。
“我请你下馆子去。”像是兄长一般,秦惜夕说得很自然。
“别呀!太贵了!”程立冬摆手。
“我月月开饷呢现在。”秦惜夕笑道。